县城管局
下属单位
(一)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市场建设规划布局,开展市场建设和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拟订市场服务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二)承担所辖市场资产的管理及治安、消防、经营秩序活动的管理工作,对市场内的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及考核。(三)组织市场检查、评比、验收及监督管理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新建市场进行规划和建设审批,指导管理社会办市场。(四)承担所辖市场的环境卫生,承担市场内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管理和维护。(五)承担所辖市场设施的添置、使用、维修和管理。(六)提供所辖市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七)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在市场内破坏环境卫生的企业、经营户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八)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在市场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企业、经营户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九)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市场“门前五包”网格化监督管理及对乱停乱放、违规驶入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十)组织开展市场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有关市场投诉、纠纷的处理工作。(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