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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统计局职能职责
机构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机构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四栋三楼
负责人:唐启辉
邮编:422500
电话:0739-7361306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居民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加强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各基层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有关事项。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办公室牌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有关事项,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局人事、计划生育、老干和绩效考核工作,对局机关和全县统计系统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机关内部的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信访工作,承担局党组秘书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制定全县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新闻发布和统计新闻、统计成果宣传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手册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组织政府绩效评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等重大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提供工作;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四栋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负责人:周遥宇
电话:7361306
(二)综合统计股(加挂社会事业统计和普查股牌子)。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节能降耗进度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负责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对全县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负责全县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协助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及其他业务股室统计调查以外的服务业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参与开发区工作考核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外经贸、旅游、招商引资等统计数据,负责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统计工作,贸易外经领域专项调查任务;参与“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全县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工作,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劳动统计、科技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制定普查方案;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发布全县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公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四栋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负责人:周遥宇
电话:2581021
(三)法规督查股。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承办上级统计部门转交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建立和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管理、公示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及时纳入政府信用信息系统;承担全县统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监督管理乡镇统计调查工作。
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四栋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负责人:陈淑英
电话:25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