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等等;并全面加强普法教育学习,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县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与综合执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全面加强依法履职。要求各个部门一是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优化行政审批,占道经营许可、门头牌匾审批实现当天办结;燃气报装流程由10个环节压缩至2个,办理时限缩减3个工作日,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处理到位。二是全面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公开了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职能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公开各级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积极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心齐气顺、团结和谐,在重大决策上从不搞独断专行,充分发挥集体力量,组织会议讨论,分析利弊,科学合理决策。五是设立法律顾问,与湖南省承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顾问协议,聘请陶正国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保障了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了行政管理风险。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在全局上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考核和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依法公示,对重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严格通过法律审核,强化了证据收集意识,提升了执法效能。2025年共办理案卷12件,涉及城镇绿化、市容市貌、燃气、渣土运输等方面,柔性执法300余次,联合公安打击“黑气瓶”3起3人,审批户外广告13处,备案招牌500余处。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涉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执法等多个方面,国家、省、市各级法律法规多样,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有时候处理问题的考虑也不够周全。
二是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局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年龄跨度大,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执法人员水平低、专业素质和综合协调能力不足等问题,而法治专业培训仍有不足,单位执法培训管理制度不规范,导致部分工作实施执行远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刚柔并济,提高执法效能。借鉴城中农副产品临时交易点整治经验,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采取"教育引导+规范疏导"方式,协助商贩整理货物、指引路线,以柔性服务化解抵触情绪。对新儒林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统一行动、分工负责、堵疏结合"方法,既严格规范执法,又优化交易点配套设施,确保商贩"迁得进、留得住、经营顺"。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力度,充实法规宣教股力量;常态化开展全员业务轮训,重点培训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证据固定等实务技能,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案促改,坚决杜绝执法随意性和程序违法。
三是加强联合,建立联动机制。对违章搭建、户外广告整治、门店超范围经营、市容秩序等难点,常态化开展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前开展"拉网式"排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建立问题台账;行动中做好安全警戒与人员疏导;行动后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一盘棋"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必备的相应条件,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商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让群众尊法、学法、懂法、守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市容秩序整治的良好氛围。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