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及《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经成本测算,并在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共7天)。
二、公众对《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网络方式反映。请将意见发送至420278985@qq.com电子邮箱,并注明“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反映。请将意见寄至城步苗族自治县发改局办公室,邮编422500,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行政中心四栋二楼,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来访方式反映。来访接待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发改局办公室(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行政中心四栋二楼,咨询电话:0739-7360231)。
三、关于对《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提出意见的文本要求
1.请如实注明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地址、日期。
2.针对需修改的部分,在书写意见时要求字迹清晰,表达内容明白,用词恰当准确、防止发生歧义。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