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
【建置沿革】城步历史悠久,其先民活动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县北西岩镇朝园里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县境因所处地址位置的关系,历史上常分属不同政区。
秦代,今城步县北资水流域属长沙郡地,中部巫水流域属黔中郡地,岭南浔江源头为桂林郡地。西汉,今县北境为长沙郡昭陵县地、都梁侯国地;东汉为零陵郡都梁县地。县境中部巫水流域和县境南部,自汉至隋为“无阳五溪蛮”地;两汉至西晋,系武陵郡镡城县地和零陵郡始安县地;东晋偏安后,省镡城入舞阳,为舞阳县地;梁天监十年(511),易舞阳为龙标,又系龙标县地。县北资水流域,三国至晋、宋、齐、梁时为武冈(武强)县地;陈仍复都梁旧名。隋初省入邵阳县。
隋末,肖铣据邵阳置建州,设武攸县,治今城步儒林镇,为置县之始。唐武德四年(621),李渊平肖铣,更武攸为武冈,仍治今儒林镇,隶南梁州。贞观十年(636)改南梁州为邵州,今城步大部分地方为邵州武冈县地,县南境则分别为“西原蛮”地和“桂州蛮”地。宋初移武冈县治于今武冈市城关镇,于原治置城步寨,始用“城步”之名。其时今县境大部分地方为“飞山蛮”地。崇宁二年(1103),今县境分属武冈、绥宁县地。元代为武冈路武冈、绥宁县地。
明初承元制,洪熙元年(1425)设“摄土款以制苗瑶”的城步巡检司,隶武冈州。弘治十五年(1502),明廷镇压大地茶园李再万苗民起义以后,调整苗疆政策,首次在今城步北境“改土归流”,为全国最早“改土归流”的苗区。弘治十七年(1504)析武冈、绥宁县地置城步县,隶属宝庆府,治所设今县城,并沿袭至今。清乾隆三年(1738)城步改隶靖州,乾隆六年复隶宝庆府。
民国2年(1913),湖南省废除府、州、厅,保留道、县建制,城步县隶属湘江道。民国11年,废道制,城步县直隶于省。民国26年,城步县隶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49年10月14日,城步县解放,隶属邵阳区督察专员公署,后隶属邵阳专员公署、邵阳地区行政公署。1956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城步县建制,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系全国第二个苗族自治县。1986年1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邵阳地区建置,实行市管县体制,城步苗族自治县划隶邵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