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5 信息来源:扶贫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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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贫组字〔2016〕14号
关于下达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和光伏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场)、相关项目单位: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要求,为确保贫困人口增收和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如期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退出目标,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统筹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6年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和光伏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计划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计划共3908.36万元,其中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帮扶资金1388.36万元,光伏扶贫项目资金252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
二、各乡镇(场)、驻村帮扶工作组、项目村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帮扶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截留、挤占和挪用;光伏扶贫项目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帮扶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贫困人口受益和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要求进行考核,将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和帮扶资金落实情况,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及帮扶成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范围,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城步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2016年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帮扶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2、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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