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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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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件名称: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1-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1-10

有效期:

永久

   

第一部分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预算草案

1、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

5、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

6、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7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按地区分类)

8、城步县2021年县级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9、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0、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上级补助收入

13、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上级补助收入按地区分类

14、城步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5、城步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6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7城步县2021年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18城步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9、城步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0城步县2020年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1城步县2020年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2城步县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情况

2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小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会报告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了财政工作的稳步发展,为我县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我县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完成财政总收入26972万元,为调整任务37717万元的71.51%,比上年同期减少3238万元,下降10.7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849万元,为调整任务24566万元的72.66%,比上年同期减少882万元,下降4.71%。预计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 37487万元,一般预算收入24335万元。

1、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财政部门:全年总任务8817万元,1-11月完成6561万元,为调整预算任务的74.41%,比上年同期减少398万元,下降5.72%。预计全年完成8680万元。

(2)税务部门:全年总任务28900万元,1-11月完成20411万元,为调整预算任务的70.63%,比上年同期减少2840万元,下降12.21%。预计全年完成 28807万元。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调整任务14936万元,1-11月完成10873万元,为调整任务的72.80%,比上年同期减少399万元,下降3.54%,其中:增值税和增值税(营改增)调整任务5100万元,完成3144万元, 为调整任务的61.65%;企业所得税,调整任务1099万元,完成926万元,为调整任务的84.26%;个人所得税调整任务611万元,完成454万元,为调整任务的74.3%;资源税调整任务248万元,完成258万元,为调整任务的104.03%;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任务567万元,完成399万元,为调整任务的70.37%;房产税调整任务625万元,完成329万元,为调整任务的52.64%;印花税调整任务115万元,完成115万元,为调整任务的100%;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任务368万元,完成88万元,为调整任务的23.91%;土地增值税调整任务1201万元,完成669万元,为调整任务的55.70%;车船税调整任务335万元,完成413万元,为调整任务的123.28%;耕地占用税调整任务2010万元,完成2593万元,为调整任务的129%;契税调整任务2654万元,完成1477万元,为调整任务的55.84%;环境保护税调整任务12万元,完成8万元,为调整任务的66.67%。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年预计完成 14855万元。

(2)非税收入:调整任务9630万元,1-11月完成6976万元,为调整任务的72.44%,比上年同期减少483万元,下降6.48%。1-11月,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25.86%,与上年同期的24.69%基本持平;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9.08%,与上年同期的39.82%基本持平。全年预计完成9480万元。

(3)上划省级收入:调整任务2679万元,1-11月完成1085万元,为调整任务的67.38%,比上年同期减少531万元,下降22.73%。预计全年完成2667万元。

(4)上划中央收入:调整任务10472万元,1-11月完成7318万元,为调整任务的69.88%,比上年同期减少1825万元,下降19.96%。预计全年完成10485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完成支出23740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46%,比上年同期增加3060万元,增长1.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14万元,同比减少1205万元,下降2.84%,预计全年支出 552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45万元,同比增加3162万元,增长42.83%,预计全年支出12545万元;教育支出35810万元,同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70%,预计全年支出 563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60万元,同比增加1496万元,增长155.19%,预计全年支出346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28万元,同比减少510万元,下降1.50%,预计全年支出 399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849万元,同比增加7633万元,增长44.34%,预计全年支出258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45万元,同比减少483万元,下降6.97%,预计全年支出71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50万元,同比增加1467万元,增加38.78%,预计全年支出5350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296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03%,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全年调整任务89370万元,1-11月完成61395万元,为年任务的68.70%,比上年同期增加50827万元,增长480.95%。主要是今年新增债券33900万元,新增政府抗疫特别国债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年初任务50000万元,1-11月完成22153万元,为年初任务的44.31%。预计全年收入74395万元。

2、基金支出:基金支出1-11月完成3882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857万元增加26971万元,增长227.47%。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任务16470万元,1-11月完成32843万元,为年初任务的199.41%。支出增长较多的原因是安排新增债券33900万元和抗疫特别国债5000万元。预计全年支出45370万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收入虽然降幅变缓,财政收入任务完成难度大。在税源匮乏、重点税源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县财税部门狠抓收入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努力挖潜增收,今年1-11月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4.71%,比今年1-10月负增长6.52%上升了1.8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降幅进一步缩小变缓,收入形势向好。但截至11月底,财政总收入仅完成年初任务的71.51%,欠序时进度20.16%,12月需完成10745万元,任务完成难度大。

2、财政支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的调度,保证了全县工资的按时发放及重点项目的投入。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37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60万元,增长1.31%,做到了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其中科技、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均比上年同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3、疫情影响的持续存在和财源结构单一,导致财政增收困难。一方面,受多种因素影响,财政增速由正到负。疫情对经济影响持续存在,随着复工复产企业全面启动,疫情对我县的影响由资金、订单、人力物力的直接影响转变为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受阻带来的间接影响。另一方面,我县的工业企业数量少,企业活力不够,效益不佳,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私营企业或私营股份制企业,创办时间有长、有短,规模大小不一,存在的共性问题是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绝大部分企业由于受资金瓶颈的制约技改进程缓慢,有些企业甚至有好项目由于资金问题而不能实施,这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导致财政收入来源少而且结构不合理,缺乏高质量的财源,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人均财政收入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五)下阶段财政工作的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巩固和完善抓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多渠道开源挖潜促收,大力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形成持续稳定收入来源,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用好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履行经费保障职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履行牵头职责,协助抓好税收收入。抓好各项税收收入,加强财税部门征管调度,强化牵头目标责任,确保征收到位。认真做好联防联控的各项工作。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及时部署组织税费收入的相关工作,争取完成全年目标。

三是科学调度资金,确保正常运转。为缓解财政运转资金压力,县财政在做好测算的基础上,争取省市财政调度资金支持,保持合理库款规模,确保满足全县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所需。同时,密切关注全县库款情况,按照防疫支出、“三保”支出、重点项目建设的优先顺序,增加资金调度频次,全力保障我县财政正常运转。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财政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预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预算法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继续加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衔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开展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扩大项目评审范围,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人员支出按标准、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计划”,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坚持有保有压,既要过紧日子又要保民生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要求,按照“有保有压”、“提质增效、结构调整”的原则,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低效无效和标准过高的支出。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紧编制日常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非“三保”公用经费“零增长”,坚守财政保障优先次序,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全力保障“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民生项目支出,足额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部署所需支出。

3、坚持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法》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收支预算全面、真实、准确,依法接受县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强预算编制认证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坚持绩效原则。规范绩效管理,既要优化结构又要用钱问效,始终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大力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预算公开原则。坚持预算公开实行全口径、全面细化、限时公开等规定,集成畅通政府、财政、部门三平台信息,实现一站式服务,优化公开内容的布局,全力打造阳关财政和透明政府。

(三)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24715万元,其中:

(1)2021年地方财政收入预计25519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24566万元增加953万元,增长3.88%,其中:税收收入15839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14936万元增加903万元,增长6.05%,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62.1%;非税收入9680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9630万元增加50万元,增长0.52%,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37.9%;上划中央级税收11385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10472增加913万元,增长8.72%;上划省级税收2697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2679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0.6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9601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37717万元增加1884万元,增长5%,具体任务是县税务局30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28900万元增加1826万元,增长6.3%;县财政局8975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8817万元增加158万元,增长1.79%。

(2)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37481万元(以截至2020年12月22日实际收到的转移支付指标数预计)。

(3)从政府性基金预计调入34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调入140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收入调入20000万元)。

(4)预计债券转贷收入(2021年置换债券收入)27715万元。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24,71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情况

2021年人员工资预计安排78158万元。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2020年11月份各单位实有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预计。

2021年安排教育人才津贴、乡镇津贴1800万元,机关事业站代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少数民族津贴260万元(按4333人*600元预计)、劳动社保站代发企业退休人员少数民族津贴426万元(按7100人*600元预计)。

基层医改配套3628万元,公立医院改革1950万元。

预留2021年退休人员工资8629万元。2021年预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12060万元,发放基本养老金20689万元,经费缺8629万元。

预留人员异动、调资、2020年13个月奖励资金、2020年绩效考核奖等10000万元。

工资小计:103051万元。

(2)公用经费情况

单位人头公用经费预计安排2827万元。公安、司法、监察委(纪委)和政法委按2.5万元/年/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0.85万元/年/人;县委常委担任主要领导的单位按0.7万元/年/人;县城其他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及乡镇行政人员按0.5万元/年/人;乡镇事业站人员按人平0.25万元/年/人。

交通补助预计安排1450万元,全县只安排县委书记、县长公务用车保障经费4.50万元/台,共9万元。

工会经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单位在职职工两项工资之和的2%60%提取,共计190万元。

公用经费小计:4476万元。

3)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分为部门项目支出、县级专项支出。项目支出坚持按政策依据、打破惯例、有增有减、到期取消的原则安排,属单位专项工作的明确到单位,属于全县性工作的纳入县级管理,由县政府领导审批。

按照上年安排原经常性项目予以保留,一次性项目和上级安排资金的专项支出予以删减,今年新增的必要项目予以适当安排的原则,经过删减后,(1)县级拟安排项目支出预计69387万元(包含2020年调整预算未纳入2450万元),比上年增加7442万元,增长12%,主要是增加了重点项目建设经费3000万元(用于春节前清欠工程项目欠款),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设计费1000万元、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服务费及工作经费300万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首批工作经费450万元,落实各乡镇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收入879万元,城步一中、二中教育教学质量奖260万元,县政法委综治中心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程款365.98万元,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田棚改项目涉征涉拆企业后续资金1258万元、2021年白云大道、民族大道及兴业路、城南村征收过渡费290万元,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313万元,县组织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程款和装修费用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点期间养老保险退费缺口资金600万元,造林遗留问题处理资金500万元,县移民局白云库区移民征地补偿款利息294.6万元,2020年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及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补贴522万元等,减少凤凰城收购资金1700万元、小套房附属工程200万元等。(2)部门项目支出预留14500万元(包含2020年调整预算未纳入1032万元)。

项目支出小计83887万元。

4)债务还本付息:58739万元

2021年预计还本付息58739万元。

5)对外借款清理列支消化:预计2000万元。

6)上解上级支出:预计3657万元。

7)代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预计285万元。

8)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8620万元

32021年收支情况

1)收入预计32471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计255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7481万元,调入资金34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7715万元。

2)支出预计324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0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76元,县级专项经费及部门专项经费83887万元,债务还本付息58739万元,对外借款清理列支消化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57万元,代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8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8620万元。

3)收支平衡。

4、政府性基金预算

12021年拟安排基金收入50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0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20万元。

22021年拟安排基金支出50500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支出60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支出1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20万元;调出资金34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0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00万元)。

3)收支平衡。

5、社保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2020年结余19712 万元,2021年收入预计29249万元,2021年支出预计26857万元,2021年收支两抵结余2392万元,2021年底滚存结余22104万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预计入股分红收入401万元,其中入股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分红62万元,入股城步农商银行分红145万元,华利实业公司分红130万元,丰源水电64万元,以上入股分红收入每年均缴入非税局,非税局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缴入金库,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不做安排。

7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项目支出届时将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第二部分预算草案

(具体见后面附件)

   1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

5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

6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7城步县2021年一般公共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按地区分类)

   8、城步县2021年县级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预算表

   9、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0、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上级补助收入

   13、城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上级补助收入按地区分类

   14、城步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5、城步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6城步县2021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7城步县2021年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18城步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9、城步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0城步县2020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1城步县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2城步县2020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表

第三部分相关说明

、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我县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合计237481万元,比上年减少732万元,降低0.3%其中:

(一)返还性收入

返还性收入375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按固定基数返还,无变化。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188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26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690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446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4408万元,比上年增加4889万元,增长2.33%。其中:

1体制补助收入319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38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766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4结算补助收入12944万元,比上年减少7809万元,降低37.63%,主要是减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预算;

5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6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按固定基数返还,无变化;

    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60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7、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383万元,与上年增加130万元,增长1.16%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较大增量

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74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10、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788万元,比去年增加3000万元,增长19%;主要是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

11、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33万元,比去年减少6万元,降低0.64%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12、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262万元,比去年减少2182万元,降低15.11%;主要是减少消除大班额奖补资金;

13、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万元,与上年持平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61万元,比去年减少40万元,降低7.98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15、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803万元,比去年减少1282万元,降低7.97%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16、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488万元,比去年减少426万元,降低2.52%

17、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64万元,比去年减少1032万元,降低36.91%,主要是减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8、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817万元,比去年增加306万元,增长2.11%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19、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352万元,比去年增加10456万元,增长151.62%,主要是增加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公路国省补助资金;

20、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77万元,比去年减少82万元,降低3.33%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21、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央与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无增量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万元,比去年减少201万元,降低96.63%,主要是减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00万元,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00万元列入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2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42万元,去年增加4077万元,增长180%,主要是增加2019-2020年度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奖补资金、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资金以及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19322万元,比上年减少5621万元,降低22.54%,主要是本年减少项目建设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322万元,减少1073万元,降低76.92%,主要是本年减少了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资金280万元、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49万元以及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2万元;

     2、公共安全231万元,增加12万元,增长5.5%主要是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无较大变化

     3、教育864万元,增加407万元,增长89.06%,主要是本年增加了教育强国推进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4、科学技术345万元,减少123万元,降低26.28%,主要是本年减少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产业类项目)10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726万元,增加159万元,增长28.04%,主要是本年增加南山国家公园旅游开发建设资金400万元,减少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年行动奖补资金100万元以及城步南门城楼文物保护修缮工程9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3916万元,增加2212万元,增长129.81%;主要是本年增加烈士纪念园设施项目资金800万元以及省补助就业专项资金;  

7、卫生健康1198万元,减少243万元,降低16.86%主要是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无较大变化

8、节能环保0万元,减少1481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减少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资金以及城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

    9、城乡社区854万元,减少66万元,降低7.17%主要是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无较大变化

    10、农林水3,567万元,减少1991万元,降低35.82%,主要是本年减少了扶贫资金;

    11、交通运输3652万元,增加4132万元,增长860.83%,主要是本年增加了专项建设资金,另外该科目2020年为-480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200万元,减少78万元,降低28.06%主要是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无较大变化

13、商业服务业560万元,减少1232万元,降低68.75%,主要是减少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1000万元以及省商务厅对口帮扶等资金300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450万元,减少411万元,下降1053.85%,主要是减少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以及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资金;

15、住房保障2130万元,增加73万元,增长3.55%主要是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无较大变化

    16、粮油物资储备87万元,增加38万元,增长77.55%,主要是增加了粮食流通相关经费补助资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0万元,减少799万元,降低78.41%,主要是本年减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300万元、丹口镇桃林村12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260万元以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150万元;

    18、其他收入0万元,减少5979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往年以其他转移支付收入名目下达的资金本年具体到各项项转移支付收入中。

、举借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0年,债务总限额240200万元。截止2020年底,债务余额239536.19万元。

(二)债券发行情况

2020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53800万元,平均期限7年,平均利率3.25%

三)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偿还债务本金27714.5万元,支付债务利息7232.07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的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2013年初我县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财政、审计、监察及政府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日常事务。2018年调整了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二)健全了机构。2014年在县财政局设立了绩效评价股,与预算股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联络机制(《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城政办发[2016]31号)。

(三)出台了管理办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绩效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省厅年初的布置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10万元以上的县级专项资金和所有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必要条件。县级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申报;我县对工商业发展资金、生态建设支出、安全基金、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81个超过10万元的县级项目实施了绩效目标管理,金额为61955.76万元。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申报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同时为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和工作方案。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在年末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2021年预算安排的依据。

(二)实现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

全范围覆盖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县本级共完成评价项目94个,实现一般预算支出全范围覆盖,其中:绩效自评项目88个,重点评价项目6个(其中扶贫项目资金2个)。

1、绩效自评。2020年度所有88个一级预算单位的上一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都开展了绩效自评,实现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

2、重点评价。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选取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森林公安局、丹口镇人民政府四个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度水利扶贫项目、社会保障扶贫项目等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对象实施了重点评价,评价金额32272.24万元。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南一铭会计师事务所对6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经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核定,对参与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及所在地的部分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

(三)实现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全覆盖。对88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包括县级专项资金在内)行为过程实行跟踪监控,采取自行监控的方式,按季度向财政报送监控表,财政及时掌握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对部门预算单位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加快执行进度。

(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结果反馈给实施单位或相关的主管部门。实施单位或相关的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提高了资金绩效管理。并把所有反馈的意见分类汇总及相关建议上报给县委、县政府、人大等领导部门,供领导参考决策。

2、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在年末对所有实行目标管理申报的县级专项资金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在编制下一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的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并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对拒不开展绩效自评的部门和单位,不予安排。

3、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所有绩效评价结果在“中国城步网”、“城步财政网”或各部门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绩效评价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年底由财政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六)积极协助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

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今年下发了多个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在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协助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与有专项资金的单位联系,实地督查并指导他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迎接评价检查。

(七)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工作

首先,今年4月我们按上级的要求对2019年的扶贫项目都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对我县的水利扶贫项目、社会保障扶贫项目等项目资金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了绩效重点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其次,对于2020年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采取及时申报、及时填报、及时录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审核的方式。由绩效股负责牵头,农业股负责协调,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相关业务股室和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再次,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凡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就及时予以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绩效理念有待提高。一是各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随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单位)对绩效理念有了一定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一些部门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使用效益与己责任不大,因此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地方政府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一是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因评价产出结果的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各不相同,故绩效指标设计难度较大。二是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人才队伍与技术力量难以满足绩效管理需求,建议省财政厅每年多组织几次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或到深入县进行业务指导。

(三)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加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形成以后,大部分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层面,评价结果应用流于形式,没真正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衔接起来。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部门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平衡,在指标设计、工作流程、开展质量上存在明显差异。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设计不够完善,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仍比较粗糙、细化量化程度不够;多数部门绩效运行跟踪管理体系建设未跟上,个别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绩效监控不够及时、全面,绩效评价工作不够深入,绩效自评报告过于简单;部分单位落实绩效评价整改建议力度不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深化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股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审融合。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使绩效目标成为预算申报和审核的必要前提。从2021年开始,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各部门预算单位每季度向财政局绩效评价股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报表;在部门预算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增加财政部门重点监控;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着力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年度预算执行终了,组织资金使用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实行自我评价;选取3-5个工程项目或部门预算单位或县级专项资金委托中介机构实行重点绩效评价。

(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建立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管理激励与问责机制。一是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跟踪问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引导部门、单位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理念,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开展财审联动工作,狠抓问题整改,提高绩效评价实效。通过财审联动狠抓问题整改促使预算单位更加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更加规范、精细地使用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主要是公安局及森林公安分局置换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万元)、公务接待费72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1万元、公务接待费773万元),减少50万元,压缩3.5%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去年下降,主要是各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厅关于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附件:2021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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