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小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部门预算,请予审议。
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原则批准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财政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部门预算授权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由于2021年的财政预算是以2020年财政预算为基础进行编制,部门预算及部门项目支出没有具体明细到部门,致使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呈现出特殊性,此次就2021年部门预算及部门项目支出进行细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方针,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把宝贵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民生底线。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2021年全县有一级预算单位90个,比2020年新增了公用事业管理站和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两个一级预算单位,综合预算单位一个(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差额预算单位三个(县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和公卫人员的待遇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另根据编办文件和人社局工资变动通知单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自收自支单位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272人,实有在岗在职人数6718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方法
(一)人员经费按政策足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2021年我县人员工资按实有人数、国标工资及核定津补贴足额预算,数据采集2020年11月工资统发中心或单位的工资发放数。工资计49085万元。为落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实施方案》,确保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干部20%,按规定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全县需增加2420万元。社保缴费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含生育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按缴费基数的16%、职业年金缴费按缴费基数的8%、基本医疗缴费(含生育保险缴费)按缴费基数的4%(乡镇和教育义务教育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自筹部分4%由县财政负担)、工伤保险缴费按缴费基数的1%(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4%)、失业保险缴费按缴费基数的0.7%的比例分别安排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按缴费基数的12%安排预算。缴费基数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社[2016]40号)计算。各部门2021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含生育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计11430万元,住房公积金为4900万元(住房公积金直接安排至单位,由财政直接 划拨至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个人账户)。
(二)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工资职责范围内开支等。我县公用经费从三个方面来安排,包括人头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车改交通补贴。
1、人头公用经费标准如下:各部门按在岗在编人数计算,其中公安、司法、监察委(纪委)和政法委按2.5万元/年/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按0.85万元/年/人;县委常委担任主要领导的单位按0.7万元/年/人;县城其他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及乡镇行政人员按0.5万元/年/人;乡镇事业人员0.25万元/年/人;各部门2021年人头公用经费计2522万元;
2、车改交通补贴按“车改”政策审批人数应发放标准的90%安排预算,全县只安排书记、县长两台公务用车运行费,每台4.5万元/年,各部门2021年交通补贴计1438万元;
3、工会经费按工资表前两项基本工资之和(工勤人员前四项之和)乘以1.2%;教育系统工会经费按25万元包干,各部门2021年工会经费计19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有遗嘱补助、生活困难补助、伤残抚恤等(民政部门已安排的不重复预算)。2021年各部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计556万元。
(四)项目支出即专项经费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情况下从严从紧预算。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专项支出,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照上年安排原经常性项目予以保留,一次性项目和上级安排资金的专项支出予以删减,今年新增的必要项目予以适当安排的原则,属单位专项工作的明确到单位,属于全县性工作的纳入县级管理,由县政府领导审批。经统计,2021年单位申报的部门项目资金金额为72012万元,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预留部门项目支出为14000万元。今年项目资金安排时,根据人大的要求,结合按实核算的原则对某些反响较大、较困难的单位上门进行调研核实,对运转困难单位如园林绿化站、人社局、运输管理所、农机局适当增加项目经费,对每年必需由财政负担经费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3个编外人员经费、白毛坪供销社因移民搬迁造成困难所需运转经费等纳入部门预算。经过清理、筛选之后预算安排12347万元,比2020年增加347万元,增长2.89%,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预留部门项目支出少安排的部门项目支出经费1653万元在2021年调整预算时予以调整。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主要是公安局及森林公安分局置换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万元),公务接待费72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1414万元减少50万元,压缩3.5%。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经县长、常务现场办公会确定,2021年 3 月 26日报第 5 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1年4月7日报第7次县委常委会议通过,现提请第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