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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办公地址:邵阳市城步县儒林镇新田路108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肖建华)
(二)综合协调股。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王旭)
(三)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津补贴、出国(境)政审、军转安置、招录(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聘和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人员培训、职(执)业资格评定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系统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局党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局机关党支部做好党务、老干、统战等工作。(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李芳晶)
(四)科技与财务股。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邹吴华)
(五)水生态环境股。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和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实施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刘长玮)
(六)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负责大气、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拟定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县内相关义务,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刘长玮)
(七)土壤生态环境股。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指导环境污染事故后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全县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杨文喜)
(八)固废、化学品、核、辐射与噪声管理股。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核、辐射、噪声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等的监督管理负责。负责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杨文喜)
(九)环评审批与排放管理股。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核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协调管理排污权交易,征收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等,制定实施环境保护准入清单。(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王能斌)
(十)自然生态保护科技股
负责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提出新建的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县内新建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协助监管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非金属矿山“三同时”监管工作;负责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两区三园”、非金属矿山的投诉案件的处理。(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吴志鹏)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环保学会工作。
(十一)法规与宣传教育股。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质量检查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投诉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环保国际条约县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件。(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王旭)
(十二)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单位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责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处理,受理驻在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蒋荣耀)
下设机构:
邵阳市城步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并对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受上级生态环境局委托,负责执行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含新、改、扩,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管理科承担的除外)“三同时”监管、纠纷调处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负责“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现场监督,污染物排放许可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组织实施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负责出示企业有无违法行为的证明;参与出示上市企业环保执行情况的证明,并对上市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核查;承担信访(包括12345政府热线投诉受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的、综合性的跨行政区域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全县环境污染事故预测与预警工作;收集、整理、报告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信息;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参与污染事故处置;组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督促检查环境污染事故后生态修复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全县环境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演练,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周德巍)
邵阳市城步生态环境监测站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联系方式:0739-7361415,负责人:何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