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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下午,县财政局组织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就如何强化管理作出具体部署。“三公”经费是指公款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今年,县财政部门对全县“三公”经费将实行总量规模控制和预警控制。具体做法是:以年终支出报表为依据,要求各预算单位(含二级机构)对2010至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三公”经费据实填报,并按三年平均数的85%,对2013年“三公”经费进行预算控制,由县“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当年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执行控制数;各单位在每月10号前上报上月“三公”经费,每季度进行汇总,对即将达到执行控制数的单位进行预警,并发出预警通知;凡全年超出预算限额的,将按超出控制数部分的50%征收消费调节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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