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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3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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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自“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开展以来,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下发了《关于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的通知》(湘组办电[2012]1号),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周密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为切实做好 “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是省委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活动时间为2至3月,前期征集是否深入、是否广泛,是精准呈现“湖南精神”的前提和基础,全体党员同志要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充分发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活动要求,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特别是组工干部不但要带头示范,还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为“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三、参与方式。活动征集方式有信函、网络、短信三种方式,其中短信方式、红星网“湖南精神”征集提炼专栏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一种重要方式。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党委书记可将信息直接发送至“1237118”,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可登陆红星网(www.rednet.cn)“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平台在线提交,或发送电子邮件到hnjs2012@rednet.cn参与。征集时间为2月底前。
    四、表彰奖励。基层党建手机系统将每天统计各地短信发送数量,红星网“湖南精神”征集提炼专栏开设有“各地关注度”版块,将每天对市州网上上稿数量进行动态排名。活动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地重视度、参与率以及短信、网络来稿数量设计组织奖,予以奖励。

                                       县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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