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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2008年招考驾驶员实际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8-12-12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为做好2008年招考驾驶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根据招聘简章及公安部令第91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时间:科目二2008年12月18 日至19 日

                 科目三:2008年12月23日

二、考试地点:科目二:县农机驾校

               科目三:竹城公路(县行政中心至土溪冲段)

三、考试车型:普通型桑塔纳。

四、科目二考试内容、考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二)考试项目

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者淘汰,不再进入下一项目和科目三考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为不合格并淘汰,不再进入科目三考试。

五、科目三考试内容、考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会车、超车、掉头。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者淘汰,不再进入下一个项目考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为不合格并淘汰。

六、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一)综合评判标准
  1、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①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②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③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④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⑤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⑥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⑦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⑧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
  ⑨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⑩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⑾行驶中空挡滑行;
  ⑿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⒀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⒁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⒂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⒃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⒄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2、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①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②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③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④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⑤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⑥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⑦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3、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①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驾驶姿势不正确;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
  
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制动不平顺;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二)科目二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桩考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碰擦桩杆,不合格;
  
车身出线,不合格;
  
移库不入,不合格。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3、侧方停车
  
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碰擦桩杆,不合格;
  
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
  4、通过单边桥
  
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三)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上车准备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起步
  ①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扣10分;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3、直线行驶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4、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5、通过路口
  
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6、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7、会车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8、超车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9、靠边停车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10、掉头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七、其他事项

评委请外地考官担任,实行封闭式管理,全程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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