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城办字[2007]9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及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县(限城步户籍)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1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为此,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 考 条 件 |
笔试科目及在总 成绩中所占比例 |
面试或 实际操作考试及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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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生服务站 (全额事业单位) |
妇 产 科 |
4 |
女性、国家承认(下同)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占30%) 《妇产科专业知识》 (占30%); |
实际操作考试 (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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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划生育 服务站 (全额事业单位) |
检验 |
1 |
女性、中专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占30%); 《检验专业知识》(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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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站 (差额事业单位) |
专技管理员 |
1 |
计算机或计算机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
《计算机专业知识》(占40%);《公共科目》(占20%)(公共科目以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为准,下同) |
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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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市场稽查队 (全额事业单位) |
稽查员 |
1 |
计算机网络、信息等相关专业或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以上等级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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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含县人民医院2人、县中医院1人) |
护理 |
8 |
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且必须有资格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五大生为 |
年龄30周岁以下( |
中专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 |
《医学基础知识》(占30%); 《专业知识》 (占30%) (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内容以大中专各科教科书及卫生法律法规为准,下同) |
实际操作考试(占40%)(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以大中专各科教科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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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 |
医学 检验 |
2 |
中专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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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 |
妇幼 |
2 |
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妇幼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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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 |
中医临床医疗 |
1 |
中专以上学历,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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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含县中医院1人) |
临床医疗 |
3 |
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放宽到中专学历,临床医疗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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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 |
医学影像及放射 治疗 |
1 |
大专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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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 |
麻醉 |
1 |
大专以上学历,麻醉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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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
临床医疗 |
1 |
年龄35周岁以下,从待业人员或县卫生系统在职人员中招考。 |
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疗专业毕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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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院(全额事业单位) |
妇幼 |
1 |
年龄35周岁以下,从县卫生系统在职人员中招考。 |
大专以上学历,妇幼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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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全额事业单位) |
审核稽查 |
2 |
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疗专业毕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男性。 |
《医学基础知识》(占40%);《公共科目》(占40%) |
面试(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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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法委、保密局、接待处、政务中心、体育局、二轻行管办、供销联社、南山镇、就业服务局、机关社保站、失业保险站、以工代赈办、政府采购办、能源办(以上全部系机关或全额事业单位) |
驾驶 |
17 |
男性,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取得C1照以上正式驾驶证2年以上( |
《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基础知识》(占25%);《工勤人员素质教育》(占15%) |
实际操作考试(按报考驾照科目2、科目3标准考试,各占30%,根据公安部2006年91号令规定,科目2考试80分以下者淘汰,不再进入科目3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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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考工作按制定简章、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分单位或系统报名,报名点设县卫生局。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驾驶证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近期免冠半寸相片4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在职人员除了提供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外,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分岗位报名,1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及放射治疗、麻醉3个专业放宽到1:2。
(二)笔试
笔试各科目实行100分制,再按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时间为
(三)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
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实行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试专业知识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没有考试专业知识的以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按排名报考驾驶岗位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报考其他岗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人员。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子女报考差额事业单位的,在实际操作考试折算成绩中加优惠分2分。实际操作考试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按排名报考驾驶岗位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其他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招考(聘)领导小组根据行业需要确定体检项目。
(五)考核
按体检合格人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定性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行政治安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两年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9、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10、近5年内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的;
(六)公示
笔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结果进行公示。
(七)聘用审批
按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岗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卫生系统招聘分配在除儒林镇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动,否则不予聘用。
三、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人事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简章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