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12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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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五团镇一姓杨的干部因伤到当地某卫生院进行治疗,几天过去,他的伤口不仅没愈合,反而出现了红肿。后经检查,发现院方使用了过期注射药剂,立即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进行举报。通过镇协管站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面处理,他的问题当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同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该卫生院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这是我县在各乡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以来接受的首起群众投诉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 今年初,我县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纳入各乡镇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为确保协管站工作有效开展,规定协管站为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属的工作部门,其职能为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宣传教育,由各乡镇分管领导任站长,乡镇协监站以所在地工商、畜牧、卫生院、公安、学校负责人为协管员,各村主要干部或村卫生室负责人为信息员,规范了协管站的考核内容,要求其制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管理办法,推行政务公开(基本情况、协管网络图、机构设置图、协管员信息名单等),建立完整的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台账、监管记录,每月上报一次监管记录,同时建立工作日志、会议记录、举报投诉记录;对协管站站长和协管站办公室主任按其工作绩效,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到9月底,全县11个乡镇都按要求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的建立,产生了三大作用:一是规范了对农村食品药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过期食品药品;二是方便了农村群众对食品药品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三是有利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到农村基层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办违法案件。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下旬开展的一次督查表明,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成立以来,农村食品药品违法经营行为已明显下降。 (严钦龙 彭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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