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4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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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县市场主体有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对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思想认识不够;二是市场主体总量较少,规模较小,质量不优,培育压力大;三是受三年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四是营商环境优化还有不足,不利于市场主体发展;五是体制机制不完善,惠企政策落实有差距。 文件出台的依据: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 在市场监管领域创建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1.关于“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 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2.关于“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倍增”中的“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主要包括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个体工商户三大类。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是决定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细胞,其数量多少、活力高低、结构优劣以及成长快慢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3.关于“一网通办”。“一网通办”, 进一张网办全部事。 指打通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群众只需操作一个办事系统,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解决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跑不完的路这些 “关键小事”。 三、文件明确的措施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2提高助企纾困实效。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 4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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