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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24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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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邵阳市中心支局关于印发《邵阳市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行动方案》的通知(邵银发[2022]23号)要求,进一步把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的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全县经济稳增长,稳市场经济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目标。我支行根据市中支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有效增强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供给,辖内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实体经济贷款投放力度,确保信贷总量稳中有升。引导全县内银行机构全年新增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10%,新增额不少于6亿元,新增信用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比重不少于20%,新增首贷户占新放贷款户的比重不少于5%。全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26%,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年内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不低于2.5亿元,实现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稳中有降,全县的银行业机构为企业减费让利不少于1500万元。

二、具体措施

    (一)进行稳企纾困行动,推进信贷增量扩面,降价增效工作。

1.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支持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我县具体受疫情影响行业,开展“行长稳企纾困行”活动,针对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提出的纾困企业名单,分乡镇、分行业、分园区组织政银企对接,为名单企业提供“一企一策”差异化金融服务,帮助企业纾困增效。

2.保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受疫情影响重点企业及人群金融需求。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开展“百行访千家”活动,主动跟进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及人群,简化申报资料、减少审批环节,加快放款速度,在资料齐全的条件下,力争48小时内发放到位。联系县有关部门摸清我县灵活就业人员从业分布及从业人员数量,加大我县灵活就业主体的重点人群金融支持力度,助力稳岗就业。银行机构应积极开辟线上和线下金融服务绿色“双通道”,在疫情期间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办理审批放款业务。对因疫情影响需暂缓还款的企业,采取给予还款宽限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减轻还款压力;针对快递人员等特定人群以及因疫情影响偿还汽车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个人贷款存在困难而非恶意拖欠的,可提供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纾困支持。

3.有效实质地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积极用足用好各项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辖内所有银行机构对实体经济减费让利。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人民银行城步县支行将按照上级行有关政策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激励资金。2022年,县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同比只降不升;城步农村商业银行、城步湘农村镇银行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分别要在去年基础上下降不低于30、40个BP;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的涉农、小微贷款利率不得高于6%,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用要降低至1%以下。

(二)全力助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

1.推进科技金融发展。鼓励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有效利用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对我县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高新科创企业开展清单式管理,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覆盖+增值服务”金融服务方案,完善科技金融业务流程,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实行差异化不良容忍度标准,扩大科技信贷投放。加大“高层次人才”贷款投放力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类似信贷产品,保障“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2.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县内生态绿色食品、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倾斜资源,针对我县相关核心企业及其特征与成长阶段,开发专项融资产品,加大投放力度,提升银行机构供应链金融服务质效。动态调整并适时发布主办行和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录。

3.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推动银行机构利用好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发展,加大对我县风电、水电等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确保绿色信贷增量扩面。力争全年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2亿元。

4.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各银行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要求,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适度扩大金融供给,在保障刚需基础上加大对改善型和城区新居民的购房信贷支持,对资料齐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建立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实行“一对一”主办行制度等措施,重点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企、建筑施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在资料齐全条件下,力争相关贷款在2个月内发放到位。

    (三)进行乡村振兴暖心行动,发挥金融支持在农村金融发展进程中的推进作用。

1.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下乡镇活动。2022年我县银行机构涉农贷款投放要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20%。鼓励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政策支持,继续给予普惠型涉农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支持我县以城区为主要市场的几大国有银行下沉至乡镇,持续推进建立村级农村金融服务站,加强辖内各银行之间的活动交流,努力做到辖内农村金融服务站点不重复的全覆盖,完善乡镇金融服务。加大我县重点帮扶村的支持力度。引导县内银行机构对我县奶业和高山蔬菜这些“菜篮子”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配足配强“金融村官”,抓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2.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金融投入。银行机构应积极探索符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评级授信新方法,对特殊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灵活改进评级授信办法,有效扩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企业等评级授信覆盖面。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村级集体经项目、企业的信贷投放计划,优先安排信贷额度,优化贷款流程,完善授权授信管理,实行限时办结制,缩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获得授信的村级集体项目、企业能够及时得到足额的信贷支持。

3.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等项目的可行模式,增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等农业产业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市场主体支持。加强与我县农村水利局等部门合作,建立并完善乡村振兴融资需求企业项目库,探索开展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支持乡村振兴白名单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和信用贷款力度;加大对我县乡村主要产业、农村电商及快递物流等农村新业态关键领域的信贷支持。

    (四)开展“便民利民暖心行动”,保障我县金融运行的安全有序

1.强化金融基础服务。各银行机构做好现金消毒工作,加强对单位现金的消毒管理,确保民众用现安全卫生。积极推广手机银行、云闪付、网上银行办理个人和企业征信查询业务,减少人员线下聚集风险,支持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相关人群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各银行机构要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7x24小时账户查询、转账汇款、存款、还款、贷款等不间断线上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温度。开辟疫情防控资金7x24拨付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到位。建立24小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政策,优化退税流程,提高退库审核效率,为退税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法人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出台“一行一策”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利剑”专项行动,推进金融领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等行为的清理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一把手”要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专人专班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银行机构要迅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和《湖南省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本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保障。

    (三)强化工作调度,做好监测评估。人民银行城步县支行对辖内银行机构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工作按月开展监测,按季进行评估和通报。按“优秀、良好、中等、勉励”四档进行考核。对表现不力的金融机构进行督导和约见谈话。

(四)加大信息反馈。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种可行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含工作措施,信贷投放情况,具体案例及工作附表)报人民银行城步县支行业务股。相关工作纳入银行机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

中国人民银行城步苗族自治县支行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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