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5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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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财社〔2020〕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明确企业养老保险中央
财政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通知》(湘财社[2020]19号)文件,现就2020年中央财政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管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通过湘财社指[2019]94号文件提前下达的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
二、明确湘财社指[2020]45号文件下达的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央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
三、、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财社[2020]20号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
四、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明细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中央调剂金(参照直达) |
参照直达 |
正常转移支付 |
县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 |
9329万元 |
3501 |
5305 |
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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