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9年财政整体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整体支出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客观、公正地反映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9年财政整体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的实施绩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国办法【2018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及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和社会保障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05号)等文件精神。贵局于2020425日委托我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财政整体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等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整体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该局是一个正科级行政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直属事业单位机构,共有7个机构:1个政府机关,即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6个事业机构,包括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婚姻登记处、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救助站、老区办、社会组织管理中心。民政局机关编制人数15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人数9人,婚姻登记处3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1人,救助站2人,老区办2人,社会组织管理中心1人,合计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45人(其中:特批财政供养人数1人、外单位借调1人,政府购买服务10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依法承担对全县性社会团体和委托代管的全省、全市性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福利实施标准,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收入44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9.09万元、其他收入1618.95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8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4834.58万元的57.6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79.55万元,占基本支出2787.25万元的31.56%,日常公用经费19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44%。项目支出2047.33万元。

    3、结余情况  

2018年初资金结余1523.4万元;2019年总收入4406.2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834.58万元;2019年末结余资金1095.02万元。

二、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五保供养、社团管理、区划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婚姻登记、儿童福利、殡葬管理、老龄工作、老区建设等20多项工作职能。2019年度上级下达民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共计6324.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包括城乡低保、孤儿生活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等)、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助、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等。

(二)具体绩效目标

    1、保证社会保障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2、确保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分配因素全面、公平、合理;

    3、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开公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整体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相关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内容

    1、整体及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2、资金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以及产生效果情况。

    4、遵守财务制度及财政纪律情况。

   (三)绩效评价的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整个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方案设计、指标体系制定、组织等工作。20204月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和社会保障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05号)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成立了包括县财政局和湖南一铭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绩效评价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具体实施阶段:(1)单位自评,收集整理资料,调查核实基础数据,根据评价指标自评打分,提交自评报告;(2)评价工作组到评价现场查阅2019年度的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4)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得分,汇总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工作总结阶段:对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过程进行总结,完成评价工作报告;对评价结果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四)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结论。

    2、因评价小组人数、时间、样本量等限制,无法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专项资金支出金额、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核实,只能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报表、会计账簿、文件资料采取抽样调查及相关人员描述为依据。因而,评价总结果可能会稍有偏差。

四、资金安排、使用及管理审核情况

(一)整体支出审核

    1、年度预算收入审核情况

   年初预算420.32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为44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9.09万元、其他收入1618.95万元。

    2、年度预算支出审核情况

1)决算支出审核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8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4834.58万元的57.6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79.55万元,占基本支出2787.25万元的31.56%,日常公用经费19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44%。项目支出2047.33万元。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3732.92万元,主要为县级配套部门预算人员等基本支出资金安排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23.21万元,项目支出1809.7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决算27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5万元,项目支出229.6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支出决算111.6万元,主要为美好社区建设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扶贫10万元,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万元。

其他支出4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9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2.73万元,比上年13.82万元减少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7万元,比上年7.9万元减少13.04%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比上年5.92万元减少1.01%。该局严格落实中央和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2019年没有购置和处置车辆,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公务接待98批次,486 人次,经审查未发现有烟酒报账凭证。

3、年度预算结余审核情况

2019年年初结转1523.4万元;本年总收入4406.2万元;本年总支出4834.58万元;本年结余1095.02万元。

   ()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支出审核

   该局管理和使用的各类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由享受者根据政策精神,提出申请和必备材料报村委(社区)审核公示,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决定,再报民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资金由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1.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本年度上级下达民政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共6324.9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上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047万元,其中“湘财预【2018168号”下达2019年预拨指标3585万元,湘财预【201953号”下达2019年指标2462万元全部到位。资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低保资金、孤儿生活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医疗、生活困难等问题。

城市最低保障资金支出2454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农村最低保障资金支出1655.49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孤儿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2.95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支出45.04万元。由民政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中支出。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支出460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支出1069万元,其中下拨乡镇316万元。由民政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中支出。

春风行动慰问金支出269.18万元。由民政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中支出。

共计支出金额5965.66万元。结余资金存财政社保特设专户。

2)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上级下达“湘财社指【201920号”百岁老人补助1.2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0.3万元已全部到位。

本年我县百岁老人共5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共计补助资金2.13万元,县财政配套0.93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采取政府为补贴对象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帮扶特困人员及老年人每月1050人次,共计支出服务经费13.6万元,县财政配套3.3万元。由民政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中支出。

   3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助资金

上级下达“湘财预【2018168号”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助预拨资金23.8万元已全部到位。

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本年发放人数40人,发放标准60元每人每月,共计发放金额2.86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4)残疾人两项补贴

上级下达残疾人补贴资金242.6万元,其中“湘财预【2018168号”下达2019年度预拨指标68万元、“湘财预【2019197号”下达2019年度指标174.6万元。由县财政直拨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本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人数48600人次,按60元每人每月标准,共计发放补贴资金291.6万元,县财政配套49万元。

2、结余情况审核

上级下达民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共6324.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3.23万元,实际发放6275.85万元(其中从整体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中支出1396.82万元;结余102.28万元(实际指标结余:102.28+1396.82=1499.1万元);但从部门预算收入中开支的社会保障项目资金有2047.33万元。

   (三)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情况

    该局近年来社会保障扶贫项目多,我们重点审核该办资金的管理制度化建设和社会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的遵纪情况。经审核我们认为,该局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做到了:

1、经费管理较为规范,做到有章可循。

机关运行经费按该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坚持财务会审,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对办各项开支实行定期会审制,报账流程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

2、严格社会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1)社会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需要使用和发放资金时,必须提前一周将发放花名册或资金拨付报告送局财务室,资金拨付统一由计财股到县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社会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的审批程序: 首先由各社会保障扶贫项目管理单位按要求造好册,分管领导签好意见后,报财务局长审核后,再报经局长批准。优抚、临时救助金、医疗救助金、流浪乞讨救助金及物资审批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财务会审程序,局会审领导小组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办公室主任和财务股长组成,每月25-26日对局所有开支发票实行集中会审,并加盖会审章,会审后必须有专门记录本将会审情况予以记录,财务会审章和会审记录本由纪检书记掌管,所有参与会审人员都要签名备案。通过财务会审后的开支发票才能报帐。

3、资金的监督情况

坚持信息公开和跟踪问效。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重点专项资金,尤其是新的专项资金的用途范围以及与之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申办流程等内容。涉及到个人的,会通过电视台、村级(社区)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如:城乡低保变更人员、标准类别等,强化外部监督;二是注重跟踪问效。对非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定期开展专门检查,杜绝假报、冒领等现象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重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4、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预算2019年于412日在城步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上年度决算于2019826日在城步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

五、主要绩效

   (一)财政整体支出产生的绩效

1、出色地完项成各职能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2、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

3、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资金作用,及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使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体会到社会主义优越性制度.

4、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5、积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为其提供政策服务

城步县现有各类社会组织122家,其中社会团体7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7家,重点培育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支持和引导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2017年完成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11家行业协会脱钩。截止201912月城步县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617家。2018年成立了社会孵化培育基地,截止201911月,已入驻成功培育8家,并协调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0余场次。使社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大有提高,服务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有序参与有效覆盖城乡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基础。

(二)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使民生改善效果显著

1、临时救助扶贫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惠及困难群众8千余人次,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

2019年度下拨乡镇救助资金共计316万元。救助股直接为困难群众实施救助753万元(含乡镇集中上报申请临时救助资金529万元),共计救助7489人次。特困重症精神病患者临时医疗救助130人,发放救助资金21万元。精减退职人员新增1人,共计40人,共发放救助金28616元。

2、提高农村和城市低保最低发放标准,清理整顿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在2019年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310/.人的基础上增加了30/.人,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一类保障标准提高到340//月,二类保障标准提高到227/.人,三类保障标准提高到197/.人,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9/.人(比2018年人均救助水平185/.人提高了23%),超过了省市要求的人均救助水平197/.人标准的16%。从4月份开始对全县农村低保进行清理整顿,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6月份基础上)20142272人;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保障对象43877257,12月份低保发放金为164.7179万元,112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655.49万元;目前共有城市低保4716人,2969户,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454万元,保障标准为500/.人,平均救助水平达到360/.人。为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该局在9-10月份分成9个核查组对全县城市低保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把家庭经济困难的居民及时纳入,通过清理,核减不符合条件的6201567人,新增247295人。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4月、5月、6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分三次按每人15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3、关心残疾人生活,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并及时发放,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省政府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从20191月起,该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已经按60/.人标准进行发放,并要求乡镇每月25日至30日上报异动花名册及纸质个人信息审批资料。本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8600人次,发放金额291.6万元

4、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体现了尊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全县共有90-99岁高龄老人422人,按60/.人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5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长寿保健金2.13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1472人,按20/.人标准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全年共计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资金13.6万元。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为交通不便的老百姓方便快捷实惠的办好优待证,2019年累计办理《优待证》1100余册。对县内女性5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至80岁的“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按每人25元的标准与中国人寿同等出资统一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县共投保11670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服务人数为1200人,服务了6870人次。

5、孤儿生活费有序发放,使失去父母的孤儿在党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截至12月底有孤儿12人,根据湘民发〔201926号文件要求,自20191月起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本年度共发放孤儿生活费12.95万元。

6、扎实开展五保供养工作,五保老人有党和国家作依靠

全县现有五保对象106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6人,分散供养对象1016人,乡镇敬老院床位数达到350张。一方面科学量化五保供养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调整了五保供养标准,农村集中供养标准为9264/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304/年,城市集中供养标准为11760/年,分散供养标准为7800/年。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五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入院自愿,出院自由。五保供养资金按季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将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住院护理保险,将特困人员中失能和半失能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护理范围并按时发放护理费用。

7、积极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使他们不再游离失所,为他们解决困难找到亲人,得到社会的温暖

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县民政局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年初,针对城区复杂天气,及时部署开展了“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活动,防止了因天气寒冷,出现冻伤、冻死的现象。2019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53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救助,救助率达100%,共救助精神病流浪无名人氏12名。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县财力十分紧张,县级财政无法按省级要求对相应的专项经费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

2、对拨付到乡镇的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临时审批报告发放到个人的资金,是否有瞒领、虚领、冒领、反复领、层层领等现象,没有主动的针对性的进行抽检。

3、社会保障资金能力与困难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

4、民政能力建设滞后,工作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比较突出

5、民政工作经费不足,民政基础建设 工作进展缓慢

6、预算与决算金额差距较大,显得预算如同虚设

  (二)建议

1、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对年初人大通过的和中途追加的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不留缺口,不虚列支出。对上级部门下拨的年度专项经费,要全部拨付到位。保证年度支出预算的完成。

2、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分配。按时完成年度所有项目的拨付及社会化发放。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专项资金定期督查和多次不定期抽查,采取重点检查、抽样检查的形式开展。严把每个关节,使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3、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4、健全城乡保障网络,加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工作力度。

5、加强预算管理。预算项目务求精准、细化,执行力度加强。

   七、整体及专项绩效综合评价

   (一)选择绩效评价指标的依据、原则和方法。

    1、政策依据:评价指标是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国办法【2018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及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和社会保障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0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参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进行选定,

    2、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规范科学的目标考核。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估及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情况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情况如下:

    1、资金到位情况指标20分,计20分。

    ①资金预算使用方案10分,计10分。

    ②及时足额到位10分,计10分。

   2、资金使用情况指标30分,扣1分,计29分。

①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8分,计8分。

    ②支付是否及时、是否拖欠工程款7分,计7分。

    ③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15分,扣1分,计14分。

    3、资金管理情况指标30分,扣2分,计28分。

①内控制度健全10分,扣1分,计9分。

    ②审批程序规范10分,计10分。

    ③专户储存、专账核算10分,扣1分,计9分。

    4、资金绩效情况指标20分,扣3分,计17分。

①社会效益7分,扣1分,计6分。

    ②经济效益7分,扣1分,计6分。

③生态效益6分,扣1分,计5分。

整体绩效评价指标合计得分94分。

   (三)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结论

    2019年该局整体支出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较好。资金分配合理、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审批手续完备,没有发现违规开支以及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完成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整体财政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整体财政及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总分为94分,评价结果为:优。

   

湖南一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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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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