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城政办发【2017】44号)等文件精神。贵局于2020年4月15日委托我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考核”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部门组织管理、部门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位于湘西南边陲,是一个国家少数民族重点扶持贫困县,辖区面积27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30万余人。城步县森林公安局是县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
(二)机构情况
2019年该局实有人数47人,编制数5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7%。属于正科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督察室、法制股。下设森林消防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3个直属大队和丹口、茅坪、白毛坪、儒林、西岩、威溪、汀坪7个基层派出所。会计核算和管理办法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主要职能
从事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门公安机关,负责侦破、查处其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时,可具体行使以下职权: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初绩效目标
2019年年初,该局全面、科学地制订绩效目标: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工作部署,为全面实施“两加强两提升”、“五标准五工程”警备战略,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与全体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力争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打折扣,努力实现森林公安工作跨入全市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保障该局行使行政工作职能,寻找所需财政资金的最佳水平点。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相关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内容
1、整体资金分配情况;
2、资金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以及效果使用情况。
4、遵守财务制度及财政纪律情况。
(三)绩效评价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依据县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有关文 件精神,成立了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相关股室参加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湖南一铭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协议全程参入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拟定整体财政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评价报告等。
2、该局开展自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先开展自评,填报绩效项目自评申报表,报送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规定格式撰写自评总结。
3、评价小组核查整理资料。对提交的绩效评价资料、工作总结进行分类整理、核查和分析。
4、实地抽查项目、查阅会计资料、评价小组根据资金性质、资金大小、自评情况等因素,按照不低于整体和项目资金总额30%的比率进行抽查。
5、进行问卷调查,让民众参与监督。根据问卷打分及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等方式,综合评定整体财政支出结果。
6、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预算收入、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的审核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城步森林公安局年初预算总收入6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1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6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与2018年基本持平。
(二)、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审核情况
1、收入决算审核情况
2018年结转15.36万元,2019年森林公安局总收入为1117.10万元,其中财政拨入1002.79万元;其他收入114.31万元。其他收入114.31万元的主要来源:一是城投公司拨入58.71万元用于解决林派出所建设资金缺口;二是我局是县土地增减挂钩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文件,2019年土地增减挂钩指挥部拨入50万元工作经费。执行中预算在600.93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401.86万元,调整为1117.1万元,增加了40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县财政追加了2018年绩效先进性奖、综治及双文明奖、年终一次性奖;二是年中因各项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开支,办理野生动物案件追加经费等都出具了专门的经费追加报告,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通过。
2、支出决算审核情况
2019年全年总支出为1126.36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1012.0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9.85%,其他支出114.3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15%。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94.7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1.68%,商品服务性支出231.7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0.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5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4.87%,资本性支出32.3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87%。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1094.6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7.18%,项目支出31.75万元(为各所报账的维修费),占全年总支出的2.82%。
3、结余审核情况
2019年末结余资金6.10万元(上年结转15.36万元+本年实际收入1117.10万元-本年决算支出1126.36万元)。
4、“三公”经费审核情况
为严控 “三公经费”的使用,该局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2019年总支出为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行运维护费19.3万元,与2018年21.17万元减少了1.87万元,下降了8.78%;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与2018年4.68万元减少了0.08万元,下降1.71 %;无出国旅游费用。经审核,2019年三公经费相比2018年决算下降了7.57%,公务接待费无烟酒类发票。
(四)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情况
针对该人员经费不足,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年初绩效考核目标,我们重点审核该局资金的管理制度化建设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的遵纪情况。经审核我们认为,该局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做到了:
一是坚持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安排的资金总规模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及时编制经费预算。合理地管理使用资金,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财务会审。局机关经费管理较为规范,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对机关各项开支实行定期会审制,报账流程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
三是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报账、审核、核算工作。
四、主要绩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绩效
该局2019年森林公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及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跟全国公安工作改革的步伐,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城步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涉林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确保了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和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的生态安全。
国家对公安建设的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财政对森林公安工作投入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绩效。2019年度,该局办案合格率为100%,经省局考核全省排名第一。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中在全市排名第一,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
1、坚持政治建警,强化队伍管理
该局为适应新时代森林公安工作的要求,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有关精神。一是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用政治建警、党建工作促进全局工作,推动全局民警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党章、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理论、政策、方针,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锤炼了全局民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增强透明度。年初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纪律作风、综合考评、执法考评等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加强警务督察。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局民警在各项工作中都严格要求自己,执法严谨,切实做到了有警必接、接警必出、有案必查、查案必果,无冤案、错案、积压案。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质量水平
一是从民警的日常执法入手,细化了执法办案面标准,确保民警执法的每个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推行案件主办制,加强民警的责任心,培养年轻民警独当一面执法大力办案的工作能力。三是法制部门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常下基层单位指导办案,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2019年度,经省局考核我局办案合格率为100%,全省排名第一。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城步举行,该局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3、采取扎实有力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1)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印发县人民政府“禁火令”5500份,治安简讯480余份,张贴至全县;发放护林防火宣传资料5000份到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180台次;
(2)加强巡查力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春节、清明节、国庆期间,对辖区内及易发生山火的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山场进行巡查,发现违规用火及时制止,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3)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对森林火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肇事者决不心慈手软,依法处理到位。
一年来,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件,破获3件;查处火警治安案件85件,治安拘留8人。通过打击处理,森林火灾得到了有效遏制2019年10月11日零晨,西岩镇坳头村发生大面积山火,县委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限期破案。在县委政法委的直接指挥下,我局专案组民警发扬敢打硬仗的精神,连续奋战15个昼夜,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良,一举破获因泄私愤而引发的“10·11”特大放火案,该案已顺利移送起诉。该案的成功破获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分充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毁林以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确保城步实现绿水青山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年来该局共接处警468起,受理刑事案件43件,破获43件,刑事拘留31人,已移送检察起诉48人;收缴野生动物2000余只(头),国家一级保护树种红豆杉原木及其制品46件,猎枪(气枪)3支,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5、聚焦精准施策,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沙洲岩门帮扶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的满意度达95%以上,顺利通过了整村退出验收,实现了扶贫工作的初心。
6、为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该局按照“围绕中心、出重点、内外兼顾、打造亮点”的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形式、多方法开展宣传教育深得民心。一年来,报送信息稿件共36篇,被省级部门采纳6篇,市级部门采纳18篇。尤其是非法收购贩卖加工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先后在湖南经视公共频道、邵阳日报、城步电视台、苗乡城步等省、市、县主要媒体和市森林公安内网、神州绿剑等森林公安信息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反响,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教育了人民群众,提高了全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度和深度上加强。
2、内部管理制度设计欠科学,管理粗糙落实不完全到位。
3、出警车辆设备配制使用年限长,不能适应快速出警和保障警员安全。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
4、加大对森林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力度,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相较于行政公安和交警太低,明显不能保障正常的办案需要。
5、针对单位出警车辆严重老化和装备不足状况,财政应加大装备投入力度。
五、整体绩效综合评价
(一)选择绩效评价指标的原则和依据
1、政策依据:评价指标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城政办函【2017】104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参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进行选定,
2、评价原则:实事求是、规范科学、目标考核。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估及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情况
经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情况如下:
1、资金到位情况指标20分,计20分。
(1)资金预算使用方案10分。
(2)及时足额到位10分。
2、资金使用情况指标30分,计28分。
(1)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8分。
(2)支付是否及时、是否拖欠工程款7分。
(3)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15分,扣2分。
3、资金管理情况指标30分,计29分。
(1)内控制度健全10分,扣1分。
(2)审批程序规范10分。
(3)专户储存、专账核算10分。
4、资金绩效情况指标20分,计18分。
(1)社会效益分5分。
(2)生态效益5分: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扣0.5分。
(3)出警速度服务水平10分,扣1.5分。
整体绩效评价指标合计得分95分。
(三)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结论
2019年森林公安整体支出绩效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稳步向前推进、资金分配合理、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审批手续完备,没有发现违规开支及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完成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整体财政支出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整体财政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总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湖南一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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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0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