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4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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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财教指〔2020〕 13 号
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项目学校: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直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63号文件,已下达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直达资金42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15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81万元,维修经费31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经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认真斟酌,按轻重缓急原则,确定了支持的项目,并报领导批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湘财预〔2020〕63号文件要求,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已从县级配套资金拨付,维修项目暂未实施,该笔资金本次全部用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二、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严禁用于超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县财政局、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表: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直达资金分配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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