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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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财社指〔2020〕8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
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
县卫健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123号)文件,现下达你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收入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经济科目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含此前湘财预[2020]12号,湘财预[2020]23号文件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明细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5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县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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