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5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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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财社〔2020〕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明确城乡医疗救助中央
财政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医保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通知》(湘财社[2020]17号)文件,现明确原通过湘财预[2019]359号指标文件下达给我县的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 万元,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明细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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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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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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