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白毛坪镇惠农购物商场购物综合体建设项目于2024年11月14日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核,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411-430529-04-01-473909,批复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城步白毛坪镇惠农购物商场,注册日期:2024年08月26日,经营者:尹修琳,经营场所: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农贸市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9MADW6NGU2Q。
二、项目名称:城步白毛坪镇惠农购物商场购物综合体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城步县白毛坪镇白毛坪社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1亩;总建筑面积1390平方米,其中:购物场地1100平方米,仓库及冷库120平方米,办公场所及会议室150平方米,厨房及餐厅200 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消防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86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510万元。资金来源由个体户自筹解决。
六、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我局将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对其中属于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我局可将项目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七、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我局报告,并修改相关信息。
八、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严禁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建设地点、降低安全标准,严防因违规建设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对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风险,需要整改或中止实施的项目,我局配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调整或废止立项文件。
十、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平台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单位有《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