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委〔2018〕7号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县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的
意 见
(2018年2月6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推动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重点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工程责任人及考核指标(共57个重点工程)
1.青柳源公司青钱柳茶10000吨饮料生产线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张晓忠
责 任 人:刘五洲(常务) 马立海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4号楼无尘化生产车间装修和设备安装,启动饮料生产线。投产建成青钱柳科技博物馆。年内完成投资14000万元。
2.银河纸业年产10万吨再生特种纸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王炉军
责 任 人:张晓忠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茅坪镇、土桥农场管理区
主要任务和目标:2.8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竣工投产,集中供汽项目和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常投产运营。年内完成投资15000万元。
3.天仁大峒茶业公司峒茶青钱柳茶加工生产线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熊少华
责 任 人:李 辉 刘五洲(常务) 马立海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建成厂房4栋6000平方米和宿舍楼、办公楼一栋,完成野生峒茶生产线一条、野生绿茶生产线一条、红碎茶生产线一条、青钱柳茶生产线一条,并投产运行。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4.七七科技箱包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张晓忠
责 任 人:刘五洲(常务) 马立海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5000平方米的厂房建设,箱包、仿真花车间各一间,内设生产线三条。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5.汇牛公司生态环保养殖肉牛和深加工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谢国忠
责 任 人:刘五洲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一期厂房一栋1600平方米,高档牛肉休闲食品冷鲜肉生产线;完成二期综合楼一栋1800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展厅、员工宿舍楼等。年内完成投资1100万元。
6.桃花江竹材建设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王 新
责 任 人:方 凯 张晓忠(常务)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新建厂房20000平方米,安装2条户外防腐竹材生产线,年产40万平方米户外防腐竹材。年内完成投资4000万元。
7.湘商产业园(二类)
第一责任人:张晓忠
责 任 人:刘五洲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儒林镇、茅坪镇、土桥农场管理区
主要任务和目标:县城园区完成蓝玉路西段、荣昌西段建设。茅坪园区完成灯化亮化园林绿化及围墙、边坡排险工程,场内三通一平、挡土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区工业引水用水工程。完成土地报批工作,启动二期征地300亩。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8.锦龙公司竹材加工废弃物高值转化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谢卫东
责 任 人:李良凤 彭树柳(常务)
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县商务和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饲料车间、竹茹多糖车间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工作。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
9.新能源建设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杨青礼
责 任 人:马立海(常务) 饶建军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南山牧场、县发改局、县安全生产和环保局、县商务和经信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兰蓉乡、白毛坪乡、丹口镇、儒林镇、长安营镇、五团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
(1)十里平坦风电场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环保整治到位,风机吊装全部完成,并网发电。年内完成投资10141万元。
(2)金紫山风电场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环保整治到位,风机吊装全部完成,并网发电。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3)乌鸡岭风电场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环保整治到位,完成10台风机吊装。年内完成投资20000万元。
(4)五团风电场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环保整治到位,13台风机吊装全部完成。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5)长安营220KV汇集站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环保整治到位,工程完工。年内完成投资4000万元。
10.光伏扶贫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钟胤进
责 任 人:肖宗温
责任单位:光伏扶贫指挥部、相关部门及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占地600亩,总装机2万千瓦,工程完工,并网发电。年内完成投资14230万元。
11.农网改造与农电体制改革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张晓忠
责 任 人:陈代曙 刘继为
责任单位:县电力公司、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县城台区13台、村网台区11台、10千伏线路26.41千米、低压线路7.1千米。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12.奶业建设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唐承威
责 任 人:吴佳妹(常务) 吴均洋 陈万旺
责任单位:南山牧场、县商务和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扶贫办、县农综办、长安营镇、西岩镇、金紫乡、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
(1)南山牧业生态奶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完成科研中心,启动乳制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儒林示范奶牛养殖基地新建牛舍6000平米、更新牛舍设备。新建年产1万吨有机肥车间,新增3条有机肥生产线。新建50头牛规模的小型农场。新建2000亩高产青贮基地。打造10000亩示范草山基地。年内完成投资5200万元。
(2)南山牧业绿色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全套新能源供应系统,使用国内一流的新型醇基锅炉,新建观光型奶业展厅及参观通道;改建厂区内道路及附属设施;完成厂区绿化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180万元。
(3)羴牧营养品公司建设项目:完成三合村“万头级”奶山羊基地,调运奶山羊5000头,年初取得国家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证。完善工厂生产线附属设备。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13.白毛坪、丹口、西岩、汀坪水厂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唐承威
责 任 人:彭崇端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改造西岩水厂,解决40000人饮水问题;白毛坪、汀坪、丹口等3个水厂全部完成,解决19000人饮水问题。年内完成投资2720万元。
14.土地开发整治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陈曲波(常务) 钟永华 肖明文 罗宏坤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
(1)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完成丹口镇大洲村等24个村土地开发项目475.51公顷,总新增耕地395.28公顷。完成灌溉与排水工程39365.5米,田间道路工程69673.4米等,工程全部完工。年内完成投资2986万元。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儒林镇、茅坪镇等12个乡镇复垦新增农用地69.1063公顷,其中耕地55.6968公顷(含水田40.3021公顷、旱地15.3947公顷)、林地11.7428公顷、其他农用地1.6667公顷。年内完成投资6282万元。
15.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公路(一类)
第一责任人:罗小林
责 任 人:王哲明(常务) 吴志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山牧场、长安营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全长48.306公里路基和附属工程全部完成。年内完成投资17000万元。
16.西岩至威溪重要县乡道改造(二类)
第一责任人:王炉军
责 任 人:杨万焱 肖志红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西岩镇、威溪乡
主要任务和目标:全长15公里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全部完成。年内完成投资3700万元。
17.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张晓忠
责 任 人:杨万焱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提质改造82.5公里,安保151.9公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46.624公里,路基路面工程全部完成。完成塘芭公路22.5公里路基路面工程及隧道工程,年内完成投资15738万元。
18.武靖高速城步段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罗建南
责 任 人:杨同棠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城步服务区建设,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绿化、灯光、安全标志标识全线完成。年内完成投资12000万元。
19.县城管道天然气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罗小林
责 任 人:陈 旭(政府)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商务和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LNG气化站的建设、完成管网建设6公里、完成入户600户。年内完成投资1200万元。
20.民族大道及兴业路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龙帮华
责 任 人:于橙洋 蒙 靖(常务)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
(1)民族大道续建项目:征地40亩,完成管网铺设及民族风格装饰18户。年内完成投资1860万元。
(2)兴业路项目:完成路基、路面硬化、人行道铺设及灯化、绿化工作。年内完成投资2100万元。
21.民族大道北片开发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戴恩光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22.白云大道一期工程(一类)
第一责任人:杨博理
责 任 人:李 宪 吴昌辉(常务)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投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一期工程路基、路面、人行道、给水、排水管道、电力、绿化等建设。启动白云大道北段延长线工程前期工作。年内完成投资10200万元。
23.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吕振高 张小明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和环
保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厂房建设,新建日处理量2万吨/d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原污水处理1万吨/d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办公楼一栋;完成城北污水收集泵站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
2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吕振高(常务) 张小明 于橙洋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安全生产和环保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西岩镇、丹口镇污水处理厂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与运营,蒋坊乡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完成茅坪镇、威溪乡、五团镇、白毛坪乡、兰蓉乡、金紫乡、汀坪乡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立项、可研、环评、选址等前期工作。年内完成投资6500万元。
25.县城—茅坪供水管网二期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戴恩光
责 任 人:吕振高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发改局、县公路局、县自来水公司、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铺设彬昌至蒋坊供水管网4470m及蒋坊乡、茅坪镇用户入户前支管,建设县城至茅坪供水管网损毁路肩15.5km和水沟7.5km修复。年内完成投资1900万元。
26.县城防洪排涝排污工程(一类)
第一责任人:李新平
责 任 人:吕振高 杨进德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隧道主线贯通,隧道终点至污水处理厂段管线铺设。启动白云大道至隧道起点管线铺设。年内完成投资4000万元。
27.县城汽车南站搬迁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刘晨旭
责 任 人:黄高峰 杨万焱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县湘运公司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规划设计、核准等前期工作,完成社会车辆停车场建设,南站办公楼、候车室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2030万元。
28.县农商银行办公楼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杨映林
责 任 人:彭树柳 杨远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儒林镇、县农商银行
主要任务和目标:营业用房主体工程封顶,完成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
29.人防指挥所工程(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伍振伟(常务) 朱 华
责任单位:县人防办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地面、地下基本指挥所,70套伪装房主体工程。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30.儒林大道北段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段德湘 钟永华(常务)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城建投公司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儒林大道北段两侧绿化、美化建设,建成十里花廊;完成儒林大道从蓝玉路口至武靖高速城步段出口共2370米临街建筑民族特色改造和灯化、亮化工程。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
31.南山大道“白改黑”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王炉军
责 任 人:刘文革 张巨鸣(常务)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公路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县公路局负责将本项目积极向省厅申报。南山大道从武靖高速城步段出口至风雨桥改造路段全长4964米,路面改造全部完成,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
32.白云洞至醒狮楼道路改造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朱建华
责 任 人:刘俊华 吕振高(常务) 于橙洋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保障投公司
主要任务和目标:白云洞至醒狮楼2公里道路改造全部完成,年内完成投资1800万元。
33.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系统(三类)
第一责任人:邓安华
责 任 人:夏晓晴 肖明诗(常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高速公路出口等11处红绿灯交通控制及电警建设;安装城区三条主干道80处违停监控设备;完成电子网络安全设备。年内完成投资1475万元。
34.县网格化和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罗小林
责 任 人:陈随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1个县级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完成白毛坪乡、茅坪镇、长安营镇、五团镇、儒林镇、西岩镇、丹口镇、威溪乡等8个乡镇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及其辖区内所有村(居)社区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年内完成投资1800万元。
35.县看守所建设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邓安华
责 任 人:夏晓晴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收押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完成围墙210米及监房装修工程。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36.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罗景爱(常务) 于橙洋 钟永华 吕振高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
(1)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完成300套高层电梯房建设。年内完成投资6000万元。
(2)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东海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224套,实物安置96户完成二层主体;新田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210套,实物安置90户完成二层主体;西岩镇一居委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252套,实物安置108户完成二层主体;丹口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56套,实物安置24户完成二层主体。年内完成投资25376万元。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0户,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37.城南片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王 新
责 任 人:李 宪 于橙洋(常务) 黄硕文 吕振高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保障投公司、县国土资源局、
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鸭婆井片区、发电公司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完成儒林大桥至风雨桥南边道路800米。连心路至玻璃厂道路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1000万元。
38.老水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华
责 任 人:肖柏青(常务) 于橙洋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1、2栋主体工程。年内完成投资8000万元。
39.老造纸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吕振高 于橙洋(常务)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三通一平及房屋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70000万元。
40.儒林苗族风情旅游特色镇(儒林书院景区)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黄进录
责 任 人:熊雪娥 李践生(常务) 李德帮 陈卫东
责任单位:县民宗和文广新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文物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施工设计、拆迁安置工作,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3500万元。
41.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农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唐承威
责 任 人:方 凯 刘晨旭(常务)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和计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建投公司、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新建76个、扩建29个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投资3542万元。
42.教育新村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李 华
责 任 人:刘建平(常务) 何聪慧
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规划设计、征地工作,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43.县一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陈文华
责 任 人:唐 炎(常务) 李德帮
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一中、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学生宿舍楼附属设施、校内道路硬化2000米、地下停车场46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44.儒林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杨博理
责 任 人:张晓忠(常务) 李 宪 刘继为 于橙洋
兰杨利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市场管理中心、县房产局、县湘运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一期项目市场中心及商业行管办区域房屋拆迁,一期工程主体完成一半。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45.县供销联社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罗小林
责 任 人:孙小成 肖映柳(常务) 吕振高 于橙洋
周小毛 杨亚武
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西岩镇、丹口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西岩供销社片区5栋11层主体封顶,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
46.中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王 新
责 任 人:陈立发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生局、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
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188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13500万元。
47.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类)
第一责任人:王 新
责 任 人:肖柏青(常务) 李崇义 刘俊华 蒋绪智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公司、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
(1)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51人,建房面积43775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10506万元。
(2)生态移民搬迁项目:全县计划生态移民搬迁718户,3012人。2018年计划生态移民搬迁470户,2000人,主体工程完工,建房面积564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20000万元。
48.县城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唐承威
责 任 人:陈小兵(常务) 刘越强 陈国雄
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厂房、办公楼、进出口道路、水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安装,投入运营。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49.公墓及殡仪馆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钟胤进
责 任 人:李 宪 唐承威 段德湘(常务) 周国华
王章志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殡仪馆三通一平、围墙等工作,正式开工建设。完成公墓山350亩征地工作。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50.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方 凯
责 任 人:熊少华(常务) 马立海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经信局、县扶贫办、县国土资源局、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农业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县电商物流园建设,包括快递分拣仓、物流配送仓、电商物流信息中心等,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51.城步扶贫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三类)
第一责任人:方 凯
责 任 人:熊少华(常务) 马立海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经信局、相关乡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成为全国扶贫产品追溯试点县,建成农产品追溯中心,建成苗乡梨溯源基地2个、猕猴桃溯源基地3个,实现与国家商务部农产品追溯中心的数据对接。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52.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吕振高(常务) 杨进德
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保障投公司、儒林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城北货运停车场及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县城中部社会停车场建设全部完成。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53.垃圾处理场环保整治及建筑垃圾收纳场建设项目(三类)
第一责任人:李 宪
责 任 人:陈 旭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规划建设局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可研等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54.边溪民宿文化村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王炉军
责 任 人:熊雪娥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南山国际旅游公司、县规划建设局、
丹口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80座单体民宿木楼;2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坪;旅游公厕、中国步道、标识系统。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
55.环白云湖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王炉军
责 任 人:陈文华 熊雪娥(常务) 张晓忠 黄硕文
张植友 吕振高 杨万焱 张小明 王章志
张国爱 封玉山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南山国际旅游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移民开发局、县安全生产和环保局、县地方海事处、儒林镇、白毛坪乡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南山国家公园白云湖展示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园东大门、游客接待中心、生态停车坪、旅游厕所、智慧平台系统。白云山水民宿区一期工程项目。年内完成投资8000万元。
56.南山生命科技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二类)
第一责任人:王炉军
责 任 人:陈文华 熊雪娥 李 辉 王安伯(常务)
刘继成 丁文锋 吴志远 封玉山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南山国际旅游公司、长安营镇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四季花园国际大酒店主体工程,南山小镇穿衣戴帽工程,南山航空营地建设一期工程,大坪生态旅游展示区游客接待中心。年内完成投资15000万元。
57.白云湖综合整治项目(一类)
第一责任人:王 新
责 任 人:熊雪娥 张晓忠(常务) 李 宪 唐承威
邓安华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地方海事处、儒林镇、白毛坪乡
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2处旅游浮动码头2000平方米,启动白云湖大坝至县城污水管网铺设,完成部分村民房屋搬迁,垃圾处理转运站建成并运行,船舶环保动力改造62艘。年内完成投资1000万元。
二、考核实施办法
1.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南
第一副组长:杨博理
副 组 长: 杨映林 钟胤进 黄进录
成员由其他县委常委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唐 晔、杨向东、周志虎、杨家顺、周祖德、杨进成、蒋绪智、肖 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参照重点项目指挥部常驻人员管理,办公地点设县发改局。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市、县重点项目,由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实施及考核工作。
本意见所定各重点工程的责任领导如调离本县,新任领导按对应职责分工自然递补。
2.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牵头,考核办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等单位人员参与,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底算总帐”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首先由责任人、责任单位报送相关资料,自我评定计分,然后由县考核办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逐项核实、逐项计分,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附件:2018年县重点工程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18年县重点工程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
评分单位或评分人: |
总分: |
|||
序号 |
基本内容 |
计分标准 |
扣分 |
备注 |
评分 |
一 |
完成 投资 (30分) |
1.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省、市、县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10分)。 2.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分)。 |
1.不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擅自增加或减少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标准和规模,扣2—5分。 2.未能完成投资计划按比例扣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年度完成投资计划低于60%本项不予计分,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
|
二 |
进度 管理(30分) |
1.编制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分解责任目标任务(5分)。 2.全面完成年度形象进度目标(25分)。 |
1.4月底前未向考核办报送工程年度建设计划扣2分。 2.4月底前未向考核办报送分解责任目标任务情况扣3分。 3.未完成年度形象进度,按比例进行扣分。 |
|
|
三 |
工程 质量(10分) |
1.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5分)。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达到目标要求(5分)。 |
1.一次验收合格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优良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合格率、优良率以质监单位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
|
四 |
安全 生产 (10分) |
1.安全法规、规程、标准等教育宣传经常化,安全管理得力,制度完善,措施可靠(3分)。 2.一般工伤事故(2分)。 3.重大伤亡事故(5分)。 |
1.无安全标牌、标志、安全管理混乱扣1-3分 。 2.一般工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分。 3.伤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扣3分。 |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
|
五 |
综合 管理(20分) |
1.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3分)。 2.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3分)。 3.实行工程建设监理(2分)。 |
1.未推行法人负责制扣3分 。 2.未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扣3分。 3.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或未按规定通知监察、招标投标办等有关部门参与扣1—3分。 4.未实行工程监理扣3分。 5.违反财经纪律扣1—2分。 6.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扣1—2分 。 7.各类报表、资料上报不及时扣1—2分/次,最多扣分不超过10分。 |
|
|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