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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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附件: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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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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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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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城步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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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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