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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CBDR-2022-00008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城政发〔2022〕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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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CBDR-2022-00008
城政发〔2022〕2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汀坪乡桂花村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拟于2022年10月12日零时开始,启用汀坪乡桂花村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并于事后进行追查处理,对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路段
城步苗族自治县汀坪乡桂花村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在S248线K140+800M路段,设备经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测,该处非现场执法系统合格。
二、非现场执法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三、强制执行的情形
对经过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出存在超限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主动到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接受处理,当事人拒不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又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非现场执法处罚单位及地址
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人民南路443号。
电话:0739-7360615
特此通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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