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CBDR—2017—00032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城政发〔2017〕43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CBDR—2017—00032
城政发〔2017〕4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县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防空警报的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5。
二、根据国家规定,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信号、紧急警报信号、解除空袭警报信号三种。
1、预先警报:规定为连续3长声,音响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2、紧急警报:规定为连续短声,音响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规定为连续1长声,音响信号鸣3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活动。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