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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CBDR-2019-00009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城政发〔2019〕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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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CBDR-2019-00009
城政发〔2019〕1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部分农村集体土地和收回云马林场、
土桥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583号〕,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征收白毛坪镇7个行政村、丹口镇9个行政村、蒋坊乡5个行政村、金紫乡3个行政村、兰蓉乡3个行政村、茅坪镇3个行政村、儒林镇12个行政村、汀坪乡10个行政村、威溪乡2个行政村、五团镇5个行政村、西岩镇10个行政村、长安营镇3个行政村,共计全县72个行政村部分集体土地及收回云马林场、土桥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0.7055 公顷,作为城步苗族自治县铁塔公司城步4G基站建设项目用地。
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铁塔公司城步4G基站建设项目。
(一)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2019)政国土字第583号
(三)批准时间:2019年6月3日
(四)被征土地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丹口镇、蒋坊乡、金紫乡、兰蓉乡、茅坪镇、儒林镇、汀坪乡、威溪乡、五团镇、西岩镇、长安营镇及国有云马林场、国有土桥农场,具体见城步4G基站项目土地分类面积和权属汇总表。地类为耕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四、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二楼)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同意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补偿调查确认结果接受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项目征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