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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CBDR-2018-00026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城政发〔2018〕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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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R-2018-00026
城政发〔2018〕3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儒林镇八角亭社区、大竹坪村、
勤俭村部分集体土地的通告
为推进我县2017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其中地块一为白云国际大酒店西面、南山大道东面;地块二、地块三为县保障性住房二期、三期用地,南山大道西面(即白水洞片),经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儒林镇八角亭社区、大竹坪村、勤俭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和建(构)筑物,作为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一)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2018)政国土字第1757号
(三)批准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四)被征收土地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大竹坪村、勤俭村(地块一)、八角亭社区(地块二、三),总征收面积为6.6387公顷,地类为耕地、林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具体见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的勘测定界图。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按照湘政发〔2018〕5号、邵市政发〔2018〕11号等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城步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土地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同意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征地拆迁调查结果接受补偿。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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