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溪至兰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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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溪至兰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溪至兰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溪至兰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HXCG-HN-2408031

3、采购项目预算:995654.00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995654.00

城步苗族自治县清溪至兰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

995654.00

16134.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的价格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应承诺为中、小、微企业,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施工阶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2人。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与人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处(注册信息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且注册在投标人处(注册信息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监理员2人应具有公路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并承诺在监理服务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所有要求,若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5-2024年7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 9时到 12 时,下午 15 时到 17 时, 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北路正泰照明(儒林大道店)三楼 )获取磋商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邀请公告第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北路正泰照明(儒林大道店)三楼)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北路正泰照明(儒林大道店)三楼)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tzgg/list.s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18807397776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邵阳城步儒林镇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 编:422500

5)电 话:1880739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北路正泰照明(儒林大道店)三楼)

3)联系人:肖先生

4)邮 编:422500

5)电 话:14789971002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手机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授权代表人姓名

授权代表人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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