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湖南七七科技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1-09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发改招字20202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湖南七七科技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批复

城步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城步苗族自治县七七科技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城发改字202011)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许可〔20201号批复初步设计县财政局(城财评预202019)批复项目预算评审报告。建设地点位于我县儒林镇工程规划用地8980.6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733.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服务楼和食堂一栋(建筑面积1523.12平方米);钢结构标准厂房栋,其中2#厂房建筑面积867.10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1658.80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684.40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370.68平方米,包括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绿化工程。该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楼和食堂1栋(建筑面积1523.12平方米),钢结构标准厂房一栋(建筑面积1658.80平方米),以及室外道路(排水)一期、化粪池工程等,预算工程造价679.56万元。第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钢结构标准厂房2栋(建筑面积共计1458平方米)及绿化、围墙、厂区道路等,预算工程造价341.5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

2、申请内容。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第一期工程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期项目如实施,须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424

抄送:县政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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