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9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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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9]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事项的批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730.03平方米,风雨操场1864.8平方米,食堂3781.23平方米(地上部分1763.28平方米,地下部分2017.95平方米),教学区7730.14平方米,实训楼2778.64平方米,艺术楼4575.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593.30万元。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由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
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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