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9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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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9]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紫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紫乡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紫乡和平村,项目总用地面积5455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其中新建医疗楼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周转房16套,建筑面积960平方米以及室外绿化、给排水、电气、停车场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641万元。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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