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9]9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城步苗族自治县2018年S248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的请示的批复
县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核准城步苗族自治县2018年S248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的请示的批复》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县儒林镇,路段全长3公里,挖除厚26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3423平方米,碎石化厚26厘米垫层19824平方米,铺设厚41厘米C20混凝土垫层3454平方米,铺设厚30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6478平方米,铺设5cmA-70#沥青AC-20C下面层25902平方米,铺设4cm改性沥青AC-13C上面层27000平方米,新建波形护栏1726平方米,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及公路设施预埋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为854.79万元。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交易平台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年8月30日
抄送:县政府办
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