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9]5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西岩镇一居委会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收集及处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事项的批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一居委会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收集及处理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规划区内西南侧,赧水河东侧。项目实际占地面积约为15.1亩。污水处理厂能力为近期2500M处理厂能力为近期2500立方米/d,远期为4000m3d./建设内容包含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2500立方米/d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总投资约3693.12万元。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