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6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分享到:
城发改招字[2018]10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职业中专后勤服务大楼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城步县职业中专: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步县职业中专后勤服务大楼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建筑面积2384.96平方
米,建筑层数3层,檐口高度13.50米,钢筋混凝土坡屋面,框架结构。采用独立柱基础,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器安装工程、消火栓系统工程及给排水安装工程。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交易平台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