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7]8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儒林大道北段绿化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儒林大道城北段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儒林大道城北段绿化工程是我县2017年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48万元,其中设计费约48万元,建安费约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财政配套。按照县委、县政府办的要求,要抢抓时机尽快建设,当前正值绿化建设的黄金时期,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指挥部拟定对该项目设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施工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设计实行委托邀请招标。
二、核准依据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235号令)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设计。
2、招标方式:设计为邀请招标,工程为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