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7] 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城城东路、石板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污水管网隧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城防洪排涝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城城东路、石板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隧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
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工程的主要内容为从石板桥至狮子山下沿河路,隧道全长(主隧道1206米,4条支隧道410.1米),横断面积尺寸,宽4.2米,高5.9米,采用雨水、污水分流方式进行排放,雨水箱涵1.6X1.3米,污水管管径1.2米,另加自白云大道末端至隧道起点污水及雨水排放,隧道终点至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工程项目总投资6260万元,工程监理费约100万元,资金来源:采取企业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监理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监理。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