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7] 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
批 复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工程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设计费用约300万元,占地约100亩,医院总床位数560张,建筑总面积:578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综合楼、住院楼、传染病房、发热门诊、医技楼、药库、急救中心、康复中心、院内生活用房等相关配套工程。资金来源是国家资金和县自筹解决;项目地址:位于城北新区县职业中专以北。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
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七年一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