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7〕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兰蓉至芭蕉公路续建工程
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兰蓉至芭蕉公路续建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境内,路段全长12. 19公里;路面基宽7米;路面宽6米;开挖土方201408立方米,开挖石方103307立方米,利用土方11205立方米,利用石方2346立方米,新建桨砌片石边沟11832米,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4455.20立方米,铺设厚0.15米级配碎石调平层90708平方米,铺设厚0.15米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5189平方米,硬化厚0.22 米水泥混凝土面层73559平方米,新建中桥1座,安装单孔钢筋混凝土圈管涵42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1米,安装单面波形梁钢护栏8095米,安装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80个,安装里程碑12个,涂路面标线4736平方米;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公路II级;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该项目总投资为:28018711元,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和业主自筹。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就
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