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6〕5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白毛坪乡上坪村路面加宽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白毛坪乡坪村路面加宽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该项目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乡,路段全长6.42公里,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米,开挖土方7114立方米,开挖石方9116立方米;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1192.90立方米;铺设厚0.08米碎石垫层7703平方米,铺设厚0.15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061平方米,硬化厚0.2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6419平方米;安装Ø0.5米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米,安装单柱铝金标志牌3块;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公路II级;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公路设施及预理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3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和业主自筹解决。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