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县丹口镇中心幼儿园幼教楼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8-04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城发改招字[2016]13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丹口镇中心幼儿园幼教楼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丹口镇中心幼儿园幼教

楼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中心幼儿园幼教楼工程项目总投资178万元,建筑总面积:1361.08平方米,项目地址:城步县丹口镇,城步县丹口镇中心幼儿园幼教楼资金已到位,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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