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3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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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6]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蓬洞中心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蓬洞中心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蓬洞中心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708.13㎡,工程总造价为12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该项目现已完成设计,预算、财评,审计,已符合招投标程序,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235号令)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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