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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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6] 40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白蓼洲路(白云洞至一中)道路改造和桥梁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规划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白蓼洲路(白云洞至一中)道路改造和桥梁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
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城步县白蓼洲路(白云洞至一中)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673.76米,路面宽度12米,其中新建路36.5米。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网工程、安全设施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经审计审定招标控制价8435970.15元。桥梁项目位于县儒林镇,桥梁按1-30米简支预应力混泥土T梁桥进行设计,全长39.5米,宽12米,包括桥梁工程和土石方工程,经财政审定金额1707984.77元,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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