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招字[2016] 37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小区供电设施
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指挥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小区供电设施安装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我县国有林场改造工程计划投资3.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贴35.85万元,80%资金来自职工自筹。工程项目异地集中新建,选址县森林工业总公司良种果木繁育场,面积169.5亩,建设规模2049套,204900平方米。期中规划建设6+1民族风情楼35栋,计1224户,现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同时拟建6栋16+1高层电梯房,计539户。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尽快完成小区供电设施安装工程,才能尽早将住房交付给林场职工。经预算,二期房建供电设施安装工程造价约620万元。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