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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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5〕2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白毛坪乡匡子坪至十里平坦运材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白毛坪乡匡子坪至十里平坦运材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白毛坪乡匡子坪至十里平坦公路是我县东南方向唯一直接通往广西资源县的省际干线公路,是我县201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第一期芹菜坪至十里平坦8.16公里路基工程通过邀请招标已于2013年10月底竣工,第二期工程的总投资约为200万元,匡子坪至芹菜坪2.86公里扩建现已完成测量设计,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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