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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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5〕29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白毛坪乡大横村通畅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白毛坪乡大横村通畅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城步县白毛坪乡大横村通畅工程为“十二五”农村公路规划项目,其建设地点位于城步县白毛坪乡大横村境内。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全长2.53公里。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5米;水泥路面宽度4.5米,项目总投资约170.1381万元。本项目业主确定为大横村,资金来源:主要为国省补助和业主自筹解决。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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