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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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5〕2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广播电视台云雾岭发射机房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广播电视台云雾岭发射机房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云雾岭发射机房工程项目是根据市发改委[2014]282号文件批准,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看电视的需求,为了无线数字覆盖要求而修建。
云雾岭发射机房位于离县城10公里1100米高的云雾岭山顶上,每年11月份到第二年4月都是霜冻天气,不适宜施工,为了抢工期,在霜冻天前完成施工,云雾岭发射机房建设工程总投资为:911220.88元,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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