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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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5〕36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儒林镇大竹坪村停车坪工程项目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扶贫办: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儒林镇大竹坪村停车坪工程项目实施招标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儒林镇大竹坪村根据县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的项目文件,通过群众代表评议、村支两委和扶贫工作组研究决定,经县建设规划局技术员现场勘测并经县审计局预审,工程总价为52.2万元,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抢抓建设时间,建设群众放心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已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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