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县儒林大桥北端排水管改造和路面恢复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9-1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城发改招字〔201540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儒林大桥北端排水管改造和路面恢复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儒林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儒林大桥北端排水管改造和路面恢复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儒林大桥北端排水管改造和路面恢复工程项目由广东中誉设计院进行设计并预算,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项目位于县儒林镇,儒林大桥与城南路之间,安装排水管道DN1600341.4米,DN120014.3米,建排水检查井15座,雨水口8座。路面恢复长168.5米,厚度为54厘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人行道铺设花岗岩道板砖,人行道面板缘石均为花岗岩,包括排水管改造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审定造价2203469.75元。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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